是营销创新还是消费欺诈?律师解读“嘎子哥”直播间手机争议

亿通速配 万生平台 2025-08-27 2 0

近日,前河北省秦皇岛市反诈民警、网红“反诈老陈”发布视频,质疑以饰演“嘎子哥”闻名的演员谢孟伟,称其直播间销售的699元酷派手机疑似并非官方产品一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

据相关媒体报道,老陈于今年7月底在“嘎子哥”直播间花699元购买了一款名为“GZ coolpad酷派X60”的手机,直播间声称这是酷派新品,256G、8核超强处理器,并打上“假一赔十100%正品”字样。

手机到货后,老陈一位从事手机维修与销售的朋友怀疑该手机为贴牌产品,建议退货。经查询,这款手机在酷派官方网站上并无相关信息。随后,老陈就此发布视频公开质疑。

面对质疑,“嘎子哥”谢孟伟在直播间作出强硬回应,声称自己带货的所有产品都是正品,并表示老陈是在“蹭流量”。

事件发酵后,相关媒体联系酷派客服,酷派客服回应称:“我们的确有这个产品,平台已经在陆续审核上架中,后期各个平台都会上架。”对于此前在各平台未能查询到的原因,客服解释称:“之前没有推出是因为在审核中。”

对于酷派的回应,老陈并不完全信服,为何官方还未上架,“嘎子哥”谢孟伟的直播间就能提前售卖?他呼吁,平台和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品牌方声称产品“在审核上架中”,但主播已提前售卖,这种行为是否合规?直播间提前售卖的行为和“假一赔十”的承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消费者遭遇此类问题应如何有效维权?对此,记者采访了《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关键前提:在中国市场合法销售的产品,尤其是手机这类电子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并完成相应认证。”毕强说。品牌方“在审核上架中”这个说法本身比较模糊,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审核”指的是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如果这款手机尚未完成CCC认证流程,那么提前进行销售是明确违法的行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如果“审核”指的是电商平台的内部上架流程,这种情况相对复杂。单纯从法律角度看,只要产品本身是合法、合规的,品牌方通过直播间等非平台官方旗舰店的渠道进行“首发”或“预售”,并不必然违法,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市场营销策略。

然而,核心问题在于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即便产品本身合规,这种“提前销售”模式也存在信息不对称、产品定性模糊等风险。因此,这种在官方信息渠道“隐身”状态下的提前销售行为,也行走在法律和商业道德的灰色地带,极易引发消费纠纷,损害品牌信誉和消费者信任。

“在本事件中,如果这款酷派手机是贴牌生产、授权生产,或是在关键参数上与宣传不符的‘特供机’,而直播间却以‘酷派新品’‘8核超强处理器’等话术进行包装,使其看起来与酷派官方主流产品无异,就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毕强说。

“假一赔十”的承诺,本身是一个加重自身责任的要约。但如果这个承诺是建立在产品信息不透明、不对等的基础之上,它本身也可能成为宣传话术的一部分,用于增强消费者信任,从而掩盖产品真实情况。

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结合。如果谢孟伟及其团队明知这款手机存在与宣传严重不符的情况,但为了牟利而故意隐瞒真相或告知虚假情况,诱使消费者购买,那么就涉嫌构成消费欺诈。

一旦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货款并要求支付货款金额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假一赔十”是直播间的自行承诺,若消费者要求,也应按此承诺履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固定证据和维权?毕强表示,面对类似情况,消费者切勿冲动,应冷静、系统地固定证据。录制直播过程,对主播介绍商品、承诺优惠、展示产品的关键片段进行屏幕录制,这是证明其宣传内容的最直接证据。同时,要截取关键信息,对商品销售页面、产品参数介绍、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假一赔十”等承诺进行截图保存。

要保留购买凭证,包括订单记录、支付凭证、快递单号等所有交易信息。保存好实物证据,收到货后,对开箱过程进行录像,完整保留商品、包装盒、所有配件、发票或收据。如果对产品性能、材质等有疑问,可以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专业鉴定,出具的鉴定报告是强有力的证据。

想要进行合法的维权,首先要尝试与直播间或商家客服沟通协商,要求退货、换货或赔偿。也可向直播所在的电商平台进行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平台作为监管责任方,有义务处理纠纷。此外,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向商家或主播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可以根据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直播带货在给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也亟需更精细、更完善的法治保障。毕强呼吁,平台方需加强自治,压实审核责任;监管部门需创新监管方式,对“特供”产品、前置审核等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和治理。作为消费者,则要时刻保持理性,擦亮双眼,在遇到侵权时,要勇于并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是营销创新还是消费欺诈?律师解读“嘎子哥”直播间手机争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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