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业主称听信销售买3个车位“转拼”未成,被开发商起诉讨余款

亿通速配 亿通平台 2025-09-22 1 0

消费者张女士近日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投诉称,2024年1月27日,她在买房时被杭州市“滨江叠映里”住房销售告知,购买多个车位会有优惠,且多余的车位可以帮忙转拼给其他业主。在销售的建议下,张女士于次日在线上抢到3个车位;同年2月至4月,张女士多次联系销售要求履行承诺将多余车位转拼给其他业主,均未兑现。

张女士说,现在多买的车位无法出手,她不但多花了钱,还被开发商起诉,要求自己支付车位的余款和违约金。

接到张女士投诉后,澎湃新闻致电“滨江叠映里”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对相关问题并不清楚。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涉事销售,对方表示,已联系律师处理前述情况,随后便挂断电话。

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业主称听信销售推荐买了3个车位,转拼承诺未兑现

据张女士介绍,2024年初她因有购房需求,多番对比下选中了位于杭州市的“滨江叠映里”小区。1月26日,该楼盘住房销售在介绍房子时表示,楼盘中的车位多买会更加划算“第一个42万,第二个32万,第三个 22万,建议买多个更划算,这是只有首开才有的福利。”

“滨江叠映里”楼盘车位捆绑销售价格

次日,住房销售再次向张女士推荐称,“房子选上的话,如果你(车位)多的话可以分给别人”。

张女士说,想到销售所称的优惠及帮忙转拼承诺,她觉得就是麻烦些,并不会有损失,便在线上抢了三个车位。据张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抢到车位后,张女士曾多次催促住房销售帮转拼车位,对方也多次承诺“我放心上的”“我帮你留意”。

成功抢到车位后,张女士于2024年1月29日线下与“滨江叠映里”住房销售沟通时,对方表示签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后才可以进行车位转让,张女士签署了协议书并交付了15万元的定金。据张女士称,同日,她向销售表示,如果不能拼车位成功便将所购车位退掉,销售表示可以退掉车位,但车位的预付定金不能退。

聊天截屏显示消费者张女士多次要求“滨江叠映里”住房销售履行拼车位承诺。

澎湃新闻注意到,张女士提供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显示“由于政策原因该车位目前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张女士说,2024年1月至3月,她多次要求销售履行协助转拼车位的承诺均未果。据张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3月14日,她在微信上要求退掉所购车位,但销售仍然表示会帮张女士留意拼车位的事情;同日,销售在微信上称,因业主反馈张女士私自在车位群加其他业主造成了心理不适,便将张女士移出业主群,并承诺自己依旧会帮张女士拼(售)多余车位。

同年3月23日,“滨江叠映里”住房销售告知张女士“公司已不允许转拼车位”,随后张女士再次要求退掉所购车位,并表示可以不要购买车位时所支付的定金。4月,销售提出可以帮张女士将车位转让,但直至今日也没有成功转让。

聊天截屏显示消费者张女士多次请求退掉车位。

张女士说,多次沟通未果,车位始终没能转拼出去,且她于2024年6月5日收到了“滨江叠映里”所属“杭州滨明置业有限公司”发来的催告函,要求其在6月11日前支付车位转让款。她无奈之下于2024年7月11日委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发函给“滨江叠映里”住房销售要求解除合同,对方签收后一直未作出答复。

就在张女士等待“滨江叠映里”答复时,2025年7月张女士却收到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要求张女士支付车位的余款和违约金。

图为张女士2025年7月收到的法院传票

楼盘销售:律师已经在处理

接到张女士投诉后,澎湃新闻致电“滨江叠映里”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叠映里”楼盘已经卖完,因自己不负责“叠映里”楼盘,对于相关问题不是很清楚。同日上午,澎湃新闻又联系了涉事销售,对方表示“你不用联系我的,我们这边律师已经在处理了”,随后便挂断电话,未作其他解释。

对此,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吴风虎律师认为,本次事件中合同上并未有相关车位拼团转让的条款,如果消费者有相关证据证明销售方做出过相关承诺的,则双方应当按照沟通的内容来履行协议。

若销售方在签署车位转让协议前,以“拼团”“承诺转卖”等实际并不存在的政策诱导消费者签订相关合同,那么消费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以销售方存在欺诈行为为要求撤销上述车位转让协议,同时要求销售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吴风虎律师补充道,相关合同是售楼处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若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与购买方有重大利害关系,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购买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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