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规来了:民航铁路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个人不得非法设立运营金融基础设施

亿通速配 亿通平台 2025-09-30 4 0

2025年10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开始施行,其中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规制“全网最低价”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铁路、民航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电子发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擅自调整保护红线。

平台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针对各大平台流量争夺策略带来的“内卷式”竞争行为,该法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法律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经过这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文数从33条增加至41条。该法将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民航、铁路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10月1日起,中国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停止提供纸质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无需再前往机场柜台打印或邮寄,只需在航程结束次日登录航空公司官网或购票平台,选择电子行程单,填写发票信息后,一键提交即可。开具成功后,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随时查询、下载、报销。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对乘车的旅客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本人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可通过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为保障老年人、脱网人士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体获取电子发票,铁路部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购票人(代办人)开具服务。

禁止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管控、保护等作出具体规定,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办法》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过程中,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种植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堆放固体废弃物,填埋垃圾,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新规10月10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在适用范围方面,《办法》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了可以强制注销登记的公司范围,同时规定在注销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公司,不适用强制注销程序。《办法》明确了公司被强制注销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相关部门、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存在涉诉、涉案等不应当强制注销公司登记情形的,可以提出恢复登记的申请;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登记机关也可以依职权恢复公司登记,以充分保障各方权益。

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正式报送涉税信息

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专家表示,《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这就意味着,《规定》实施不会对各类“小哥”、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各类“小哥”、家政人员也不会因此增加税收负担。

个人不得非法设立运营金融基础设施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印发的《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资产登记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含开展集中清算业务的中央对手方)、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办法》共6章37条,其中强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设立运营金融基础设施,不得非法提供或变相提供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服务,不得非法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登记”“清算”“结算”“支付”“托管”“存管”“交易报告”等涉及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或近似的名称。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将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自10月1日起施行。《规范》要求,网络销售经营者和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与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保证其有效运行。《规范》明确,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与网络销售范围和网络销售规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备或者技术条件。通过入驻电子商务平台方式销售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确认拟入驻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资质,建立入驻电商平台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商业银行开展代销业务应充分揭示产品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开展代销业务应当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加强适当性管理,充分揭示代销产品风险,向客户销售与其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机构准入、代销产品准入、宣传推介和销售等环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从源头上防范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发生。此外,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存量代销产品应当平稳过渡,逐步完成存量化解。

新修订《伤残抚恤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发布《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将自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伤残抚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有关评残程序和抚恤金标准。《办法》明确伤残证件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证件有效期:15周岁以下为5年,16周岁至25周岁为10年,26周岁至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持证人可以在证件有效期满之日前3个月内申请换发证件。

外国青年科技人才可持“K字签证”入境

为促进中外青年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中方决定在普通签证类别下增设青年科技人才签证,即K字签证。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决定》,《决定》对条例作两处修改:一是在条例规定的普通签证类别中,新增K字签证,明确发给入境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二是规定申请K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10月1日起,K字签证新规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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