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以基准为锚回归本源,共启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亿通速配 亿通速配 2025-11-02 5 0
 

  2025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同步出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两者共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与《细则》的落地,将进一步强化“基准为锚”的资产管理核心方向,是行业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为公募基金生态重塑与长期稳健发展注入关键动能。

  三大核心亮点,筑牢行业规范发展基石

  《指引》在业绩比较基准的定位、全流程管理及配套保障上实现突破性规范,核心价值集中体现在三个维度:

  一是首次明确“基准为锚”核心地位,重塑行业价值标尺。《指引》打破以往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指标”的定位局限,首次系统确立其作为投资行为“约束锚”与业绩评判“衡量尺”的核心角色。通过基准可明确产品风险收益特征,有效防范“风格漂移”,保障投资策略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避免产品运作与定位脱节;同时为基金经理超额收益评估提供公正标准,让绩效考核从“模糊对比”转向“有据可依”,推动投研能力精准衡量;更能帮助投资者快速理解产品特性,建立合理收益预期,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投资决策效率。

  二是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构建基准规范闭环。《指引》围绕业绩比较基准的全生命周期,搭建起全方位规范体系,实现“选得准、管得住、用得好”的管理目标。事前规范选取环节,要求基准必须真实匹配产品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确保“名实相符”,同时明确“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以强化基准稳定性,并推动建立行业基准要素库,助力基准选取标准化、规范化;事中强化监督环节,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由独立部门持续监控投资偏离,将基准决策提升至公司管理层层级以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强化托管人监督职责,形成“管理人内控+托管人监督”的内外协同合力;事后优化应用环节,将基金经理薪酬与“长期超越基准表现”直接挂钩,明确跑输基准将影响薪酬以引导长期投资导向,强制要求销售展示同步披露基准表现以提升信息透明度,还引导评价机构以基准为核心开展科学评价,取代单纯的行业排名。

  三是设置全方位配套机制,保障新规平稳落地。为确保新规有效落地,《指引》设计了系统化配套保障措施。一方面将基准表现纳入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体系,从公司层面强化基准约束力度;另一方面研究构建行业基准要素库,为管理人规范选取基准提供基础支持;同时设置1年存量产品整改过渡期,保障政策平稳实施。

  以基准规范为契机,多维度激活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化,将从多个维度重塑行业生态,对资本市场整体、基金管理人资产管理、投资者投资体验等方面带来裨益,为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力。

  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化将利于推动各类公募基金投资风格的理性回归,促使基金投资运作更加均衡和稳定,有助于减少市场的短期投机氛围,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

  对于基金管理人来说,一是能够借由科学、透明、规范的业绩比较基准,清晰表征基金的投资方向和产品定位,重塑基金管理人各类产品线,帮助打造风格更加清晰的产品矩阵,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基金产品选择;二是将利于推动基金管理人提升核心投研能力,构建投资风格更加稳定、创造长期超额收益能力更强的投研人才梯队,形成差异化的资产管理竞争优势和品牌特色。

  对于投资者来说,规范化的业绩比较基准将提供一个明晰的产品标签,投资者可以通过业绩比较基准快速了解产品的投资方向和风险收益特征,提升投资决策的便利性,减少信息不对称。此外,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之后也将促使基金的投资风格和行为更加稳定,也利于提升投资者的持有体验。

  践行“受人之托”初心,助力行业生态重塑

  《指引》《细则》的出台,是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系统性工程的关键一环,为基金投资运作提供标尺,也为行业重塑生态建立锚点,加强行业整体的纪律性,更好恪守和践行公募基金“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作为深耕公募行业多年的机构,南方基金始终将“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置于首位。未来,我们将以《指引》《细则》为遵循,从三方面积极践行:持续完善内部基准管理体系,强化投研运作与基准的匹配度,防范风格漂移;加强投资者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解读基准内涵,帮助投资者建立合理预期;积极参与行业基准要素库建设,为推动行业基准标准化贡献力量。

  南方基金坚信,以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为起点,公募基金行业将进一步回归资产管理本源,强化纪律性与专业性,在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居民财富增值的道路上迈出更坚实的步伐,共同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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