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脑——一个关系器官:一种现象学-生态学构想》,[德]托马斯福克斯著,王旭译,商务印书馆,2025年5月出版,500页,118.00元
在我们的常识中,脑首先是神经科学、医学、精神病学等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而在《脑——一个关系器官:一种现象学-生态学构想》一书中,德国海德堡大学哲学系雅斯贝尔斯教席教授、海德堡大学医院普通精神病科前主治医生托马斯福克斯(Thomas Fuchs)以哲学的视野提出了一种关于脑的关系性构想。
在福克斯看来,自然科学仅能够揭示脑生理过程,它既无法解释人类的思想和活动,也不足以让我们全面地认识人脑的功能和成就,如果仅以自然科学为框架,脑研究必然会因其片面性和未经反思的哲学预设而陷入一系列有关意识、主体性以及自由意志的误解。
福克斯主张,脑研究从根本上需要哲学。理解人脑的前提是理解“人是什么”,在前言中,他开宗明义地阐述了本书的意图——将脑研究的进展放入哲学人论的背景中。借助身体和生活世界现象学,福克斯将脑重新放回了人活生生的身体中,将身体主体放回了我们共同生活于其中的生活世界中,并将整体、质性的身体生命体验与系统的生理躯体过程看作理解人的“硬币的两面”。在这种人类形象和世界图景中,人脑不再是一个孤立的“创世神”,也不仅仅是“心智器官”,而是人的“生命器官”,是与生命体其他部分紧密相连的,介导着人与其周围世界种种自然、文化、社会互动关系的“关系器官”,并且是一个能够让我们施行自由意志的“自由的器官”。

托马斯福克斯
脑研究为何需要哲学?
当前,诸如脑成像技术、神经元编码、脑机接口、意识和行为的神经相关集合、精神障碍的脑神经机制等脑科学研究如火如荼地展开。脑科学研究在应用方面展现出了巨大前景,例如发掘精神类脑疾病病理并提供相应的治疗方案,为人工智能提供基础模型等等。科学家在这些前景中也向我们许诺了乐观的未来。
在这些研究背后,一种神经决定论在脑科学家中广泛流传。在其中,脑被赋予了“创世神”的角色——它既是体验世界的创造者,也是主体的建构者。因此,脑成了解开世界谜题的入口,人对世界和自身的感知、情感、思想、活动、疾病等一切现象都可以在脑中被定位。
福克斯敏锐地看到了神经决定论中隐藏的一系列悖论和谬误。首先,脑如果是一个绝对支点的话,那么作为科学家研究对象的脑究竟是脑的建构物还是脑本身?福克斯邀请我们做一个思想实验:如果未来的神经外科医生能够延长所有血管和神经连接,将我的脑从头骨中取出,并将完全运转的脑放在我面前的手术台上,那么我的自我是否会随着脑迁移出我的头骨?又或者我所看到的这个脑只不过是脑建构起来的图像?那么当我眼前的这个脑受到被伤害的威胁的话,我还需要去保护它吗?面对这一悖论,德国神经生物学家格哈德罗特(Gerhard Roth)也不得不请出一个“脑自体”来说明“真正的脑”和被看到的脑之间的区别。但是,福克斯进一步指出,按照这一逻辑,脑神经科学理论本身也只是脑的建构物,那么它为何能够声称自己比别的理论更真呢?
神经决定论进一步意味着神经唯我论。德国神经哲学家托马斯梅辛格(Thomas Metzinger)将意识描述为一条“自我隧道”,我们的主体体验都发生在这条隧道中,无法接触到外部世界本身。在这样的世界和自我构想中,每个脑都只创造各自的世界,他者在自我世界中只是一个幻影,主体间的经验从根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福克斯指出,如果没有人能够离开自我隧道,那么我们是如何知道自己生活在隧道中的呢?如果脑科学家坚持唯我论,那么他的理论又是说给谁听的呢?
其次,神经决定论是通过还原论操作的,这一操作导致了极端的物理主义。它将主体、质性的感受和经验从生活世界中剥离出来,然后再将它们还原为脑中的物质过程。然而,福克斯指出,这种对主体现象的排除型物理主义解释恰恰是以二元论和唯心论为前提的。它将整体的生活世界拆分成无身体、无世界的主体和无意识、无精神的物质世界,并承接唯心论的遗产,将主体设想为脑中的微型人或机器中的幽灵。然后,唯心论和物理主义自相矛盾地联手合作,将一切主体体验都还原为脑过程,并用成像技术的无影灯将其完全照亮,由此消解掉了唯心论主体的幽灵。
然而,在意识被宣布为“自我模型”和“幻觉”并被物化的同时,脑又被人格化了。现在,脑成了一个偷梁换柱的唯心论主体,接替了它的功能,它可以感受、思考、做决定,并且还能够“狡猾地”欺骗我们,让我们拥有主体性和自由的幻觉。福克斯指出,事实上,脑本身能做的事情非常少,它看不见、听不到,不能唱歌跳舞,也不理解信息,它能做的只是调节电生理过程而已。如果不考虑生活世界中人格有意识的、具身的体验,那么脑神经科学也只能描述这些电生理过程而无法解释任何人格现象。
因此,脑神经科学中普遍流行的种种脑的人格化陈述并不只是一种隐喻,科学家需要故意将物理和人格描述混合在一起来达到解释目的。如果我们的自我意识和思想真的是由脑物质过程产生和决定的,那么这样的世界中并不会有乐观的未来。这并不仅仅是由于“自由意志是幻觉”这样决定论式的悲观论断,事实上,在一个物理决定论的世界中根本无所谓未来是悲观还是乐观,这里面根本不存在任何对人来说有意义的价值,思考、感受、意愿、决定、价值等人格现象并不存在于生理层面。
福克斯在神经决定论中发现了一种根本性的头足倒置。脑无法作为世界和自我的绝对起点,脑神经科学在前提中就已经预设了有待它解释的东西——人的主体体验,以及人们能够在其中与彼此交流的充满意义和价值的生活世界。在福克斯看来,脑、心之间的解释鸿沟也产生于此,脑和意识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联,它们只有共属于周围自然、社会、文化世界中的人时才具有相关性和同构性。将这两者“短路地”连接在一起的尝试忽略了理解人格现象所必需的内容——生命和生活世界。
人格、生命体、生活世界
人格并非一种从躯体某个部分涌现出的精神现象,它首先是一个生命体。作为生命体的人格构成了理解人脑的“第一实体”。福克斯指出,“生命”并非当今生命科学所理解的狭义的躯体生理过程,在生命体的感受、知觉和行动中,生命被“内卷”成为体验,因此,生命和体验并不分属于物理和心理领域,他们之间没有断裂,体验即体验生命,“所有体验(Erleben)都是生命(Leben)的一种形式。”
因此,生命体有一个不可还原的内部。在第一人称视角中,活生生的身体成为了体验身体。体验身体(Leib)不是一个可以与我相分离并完全摆在我面前供我研究的物质对象,而是能够看、听、触摸、感受、运动的我本人。它根本不是某种物,而是我的主体性本身,也是我通向世界、和世界纠缠的媒介。另外,生命感受和表达,例如“笑”“承受痛苦”等不只有第一人称主观性,它也可以在第二人称视角中被他者知觉到。与第三人称观察者视角不同,第二人称视角仍然是生命的内在参与视角,他者的体验身体主体在这一视角中并不显现为对象化的生理躯体运作,而是显现为活生生的、进行生命表达的人格。这种生命活动的身体间性和主体间性也构成了脑的社会文化周围环境以及理解高级脑功能的前提。
作为生命体的人格在两种维度中获得完整的表达——一方面是整体、质性、有意识的身体性生命活动,另一方面是有机的生理运作过程。人既能以第一人称视角具身地生活在周围世界中,并在第二人称视角中分享共同的意义和文化世界,也能以第三人称视角对自身所是的身体进行科学审视,让身体呈现为躯体的生理机制。并且,在两个维度上,人格都显示出一种生态性和关系性,因此,在福克斯的理论中,身体性在世存在的现象学与躯体在其环境中的生态学相呼应,共同促成了对人格的理解。
作为生命体的人格整体及其在自然、社会、文化周围世界中的生命活动构成了理解人脑的出发点。一种完备的,能够解释主体(间)感受和体验的脑科学不可能仅仅通过第三人称观察者视角在生理躯体维度上建立起来,它还必须包含第一人称主体体验视角,更重要的是,第二人称参与者视角。脑在活生生的身体中,身体主体与他者一同在自然、社会和文化周围世界中,这是福克斯为我们呈现出的理解人脑所需的完整结构。
作为生命体和人格器官的脑
当我们重新理顺脑、生命体和生活世界的关系之后,脑就不再是一个唯心论意义上的独立实体。福克斯明确指出,“我们之中并没有什么东西在知觉、感受或思考——既没有笛卡尔式的心灵,也没有无身的脑。”脑既不活着,也不具备意识,只有人格才活着、感受、思考、行动。孤立地看,脑只是一个生理抽象物,我们必须将脑嵌入人格的生命活动中才能完整地理解它的种种介导、调节、转化、整合功能。

人 脑颅骨插图,展示负责时间、希望和模仿等不同思维功能的大 脑区域。
首先,脑构成了生理有机躯体整个功能环路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生命有机体的器官。脑状态本身只是整个功能环路的一个片段,从功能上讲,脑通过脊髓、感觉神经系统和神经内分泌功能环路贯穿了整个躯体。并且,在生命活动中,有机体和自然周围世界形成了一个整体生态系统,脑也构成了这一系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其次,脑通过在有机躯体中发挥功能构成了人格有意识的生命体验和表达的基质和必要环节。心智和脑一样不是独立实体,福克斯指出,世界上并不存在“意识”这样可供我们研究的对象,只存在有意识的生命体。借助“4e认知”的成果,福克斯不再将意识看作一种内在状态,而是看作“一种总体关系,一种与事物和世界的共在”,并使用数学的“积分”概念,将生命体的意识活动描述为“脑、有机体和周围世界之间现时关系的‘积分’”。此外,主体性更代表了“其生活历史的历时积分”,在这一层面,脑也嵌入了人的社会、文化、历史性中,在与他人的互动中,脑成了“一个受社会、文化和历史塑造的器官”,一个“人格的器官”。
因此,脑不是主体体验的生产者,而是其中的一个必要的介导环节。脑并非“心智的器官”,能够跨过与环境互动的有机体的整个功能环路,仅仅通过脑神经过程直接“分泌出”意识。意识也并非脑神经网络中涌现出的高阶属性,福克斯不支持脑神经过程和意识体验之间的直接因果性和涌现论,而是始终强调,不考虑“人格在生活世界中的生命活动”这一整体现象,第一人称视角只能和第三人称视角“短路地”连接到一起;意识产生的充分条件始终是与周围自然、社会、文化世界持续交流的活生生的人格。在发挥其功能的过程中,脑也没有表征世界,而是参与到人格活动产生意义内容的整体情境中。脑并非一个中央处理器、存储器,而是一个开放的、充满活力的“贸易中转站”,一个彻头彻尾的“关系器官”。
作为自由器官的脑
以人格整体的生命活动为基础,福克斯指出,科学家也误解并极度简化了人格的自由意志现象。李贝特实验似乎证明了,脑在我们意识到之前就做出了决定,而且,它还狡猾地欺骗了我们,让我们拥有了自由的幻觉。但是,这一实验也是基于脑神经科学的头足倒置,福克斯指出,事实上,这一实验正是建立在受试者自愿参与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他们的同意,他们绝不会动手指。
并且,决定动手指也不同于决定选择科学研究作为人生志业。脑神经科学家为了设计实验将自由决定简化为某种瞬时的、无关紧要的简单选择和念头,然而,决定本身却并非浓缩在几百毫秒内的“闪电意志”般的运动冲动,也不仅限于“动动手指”这样简单的活动,而是一种人格整体的生命活动,“一个在时间上延展的、‘变成熟的’过程”。
首先,自由意志意味着一种人格的自我规定。做决定意味着,人能够将单纯的事实悬搁起来,与现实拉开距离,并打开一个可能性的空间,而这一点恰恰是通过脑的抑制和延迟功能实现的。因此,人脑不是证明决定论的关键证据,正是由于它在进化过程中日益复杂,“松动了僵化的刺激-反馈机制,从而使有机体,包括人类不断获得越来越大的自由度。”在此意义上,人脑恰恰是“自由的器官”。
其次,福克斯将时间性作为了自由意志的根本规定。决定囊括了对可能性的理解、对未来的期待以及整个人的生活历史,除了理性的论证外,决定也包括动机、感受、经验等等因素,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一条线性均质时间的因果序列,而是在可能性的空间里相互激荡、相互修正、相互驱动,形成了一个渐进的澄清过程,最终,“决定意味着主动‘关闭’通过悬搁先前冲动而打开的可能性空间。”脑神经科学主要关注的行动触发只是整个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片段。
因此,决定是人格现象,是一段完整的、有时间性结构的过程,人在做决定的过程中既会表现出人格整体性的情感和意识体验,也会有相对应的脑神经过程运作。脑活动构成了决定现象中的一个重要介导环节,也构成了其中躯体肌肉活动的必要条件,但却不是人行动的必要条件,福克斯指出,决定去上课和决定逃学动用的是完全相同的生理机制,人做决定的内容并无法从脑活动中推导出来。自由决定这一复杂的现象从根本上不能被归因于无时间性、无目的的脑神经过程。
作为人格疾病的精神疾病
脑不是意识的唯一载体器官,同样,脑也不是精神疾病的唯一载体器官。针对当代精神病学中将精神疾病视为脑疾病的还原论倾向,福克斯提出,精神疾病从根本上是一种人格疾病。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涉及的不仅是躯体的某一部分功能障碍,而是影响到了整个人格的自我关系,并且,这种自我关系不断参与到病程中。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将患者的症状看作整体的生命表达,其中既包含身体性的、有意识的主体疾病体验,人格间的互动,也包含生理机制基底。一方面,精神障碍总是宏观层次上的总体过程障碍,它是人格本身异化的、不受控的整体性生命表达。此外,作为人格疾病,精神疾病也是一种人格间的障碍。福克斯指出,精神疾病的病因也不能在单个患者上,而是要在人格间的关系中进行分析并寻找治疗方案,我们不能将它与主体间的生活世界割裂开来进行处理。因此,福克斯也将精神病学定义为广义的“关系医学”,它必须要考虑到人生物、心理和社会等各个层面的关系,并且始终以人格为导向。
另一方面,脑构成了精神疾病的一个重要环节。但作为人格疾病,精神疾病不能被还原为脑障碍,也不能在脑中定位。对于人格疾病来说,只了解其神经生理过程是片面的,我们必须要了解患者的主体体验,例如,抑郁、焦虑等等是什么感觉,及其在生活世界中的社会关系,才能真正治疗疾病。
向前看的人文主义
在书中,福克斯的一个基础工作就是以人在生活世界中的生命活动为基础,重新理顺脑、人格生命体和生活世界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工作中,福克斯向我们展示了脑研究为何需要哲学——它不仅需要哲学来发现其内部逻辑谬误,也需要哲学对人深厚全面的理解作为脑科学的完整背景。福克斯提醒我们,当脑科学试图理解并解决人的现象和体验之时,它就必须回到哲学,并与人文科学联手协作。
对待当今脑神经科学的迅猛发展,福克斯在书中展现出了深思熟虑的人文主义态度,他对人性的关切没有让人文与自然对立起来。他虽然站在人的立场上对预设了决定论和还原论的脑神经科学进行了批判,但是,他几乎从未站在伦理立场上对其进行道德审判。对他来说,脑决定论的问题不仅仅在于缺乏人文关怀,而更根本地在于其自身逻辑的不自洽。并且,在他看来,批判的目的并非退回到前自然科学的田园牧歌里去,而是要向前去捍卫人性。自然科学给人性带来了挑战,但这不意味着我们要回避或者消灭自然科学,而是需要把自然科学的知识有效地整合进对活生生的人格的理解中。因此,在书中,福克斯将自然科学的前沿研究成果也纳入其中,形成了一种融贯了自然科学的人文主义。他做的工作并非提出一种规约脑神经科学的生命伦理,而是站在今天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对生命和人脑的深刻而全面的认识。
与此同时,福克斯也从未放弃人的立场,始终强调人格和生活世界的优先性,捍卫了人性以及我们共同生活于其中的生活世界这个意义结构母体。对脑以及生理躯体的研究并不是为了证明我们的意识、主体性和自由意志是幻象,而是为了服务于我们对自身所是的人格的完整理解。正如他所言,我们不是脑做的一个梦,生理躯体是人格的一个重要维度,脑在生理躯体中发挥着关键的介导、调节、转化、整合作用,由此构成了人格实现各种自主自由的生命活动的重要环节。脑不是创世神,不是心智器官,而是嵌入生命体和人格的器官,一个“关系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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