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 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46万元。
李某林(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及运营管理部)、冯某(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及运营管理部)二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4万元。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备注 |
| 1 | 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云银罚决字〔2025〕9号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罚款46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 2025年11月7日 | 三年 | |
| 2 | 李某林(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及运营管理部) | 云银罚决字〔2025〕10号 | 对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罚款1.4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 2025年11月7日 | 三年 | |
| 3 | 冯某(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及运营管理部) | 云银罚决字〔2025〕11号 | 对富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罚款1.4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 2025年11月7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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