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各界抗日情绪高涨,要求收复被日本掠夺国土的呼声十分强烈。蒋介石多次公开表示要将琉球与台湾、东北等失地一起收复,琉球也数次出现在蒋介石的战后规划中。1942 年11 月3 日,宋子文在就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后首次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中国在战后将收复东北、台湾以及琉球群岛”。[1]这是国民政府首次公开提出要“收复”琉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琉球,蒋介石虽多次使用了“收复”,但从不是要将琉球收为中国的领土。基于东亚地区传统大国与战时“四强”之一的双重身份,蒋介石认为中国对于周边国家负有历史责任和大国义务。
“兴灭继絶”:蒋介石为何要“收复”琉球?
1942 年2 月,蒋介石前往印度访问,途中在日记中感慨道:“初次经缅抵印,所经之地皆为我旧日之国土,批(披) 阅缅、暹、越南史地,不禁增我失土之耻,又念唐明建国之大,东亚民族之盛,不得不自负此重任,以报我列代祖先,恢复我民族光荣史也”。[2]

1942年2月,蒋介石夫妇访问印度。资料图
这里所提到的缅甸、暹罗(泰国)、越南,同琉球、朝鲜一样都曾为中国的藩属国,蒋介石希望扶助这些国家实现独立自主,系出于“兴灭继绝”的儒家文化和中国传统,这是一种中国独特的国际观。晚清中日进行琉球问题交涉时,李鸿章也曾明确对日方指出:“中国之争琉球,原为兴灭继绝,护持弱小起见,毫无利人土地之心”。[3] 中国对于琉球从未有过“占为己有”之意。
蒋介石也并非企图恢复历史上的宗藩体制,更多是出于“保障东亚民族、树立东亚和平”是中国作为地区大国“义不容辞的责任”之认识。[4]1942 年10 月29 日,蒋介石出席第三届国民参政会第一次大会,谈及战后中国的亚洲政策,指出要遵循孙中山扶助亚洲所有弱小民族独立自由的遗愿,但是中国只有“扶助其解放的义务”,没有“要求领导他的权利”。强调中国在战后应“一视同仁”地对待“印度、缅甸、越南、暹罗,以及南洋各地民族”,“尽力扶助,不好存一点‘民族优越’的心理”,不能“蹈日本帝国主义者的覆辙,说我们中国应该作亚洲各国的领导”。[5]
虽然同为中国的前藩属国,琉球与朝鲜、缅甸、越南等国又有所不同。在19 世纪后半期,中国被迫与日、英、法等国签订条约,失去了对朝鲜、缅甸、越南等国的宗主权,而琉球则是被日本直接武力侵占,中国政府从未承认日本对琉球的侵占,“球案”成为中日间的历史“悬案”。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蒋介石对琉球没有十分明确的定位,虽多次提出将琉球视为中国被日本掠夺的失地,但又不如收复中国固有领土台湾和东北的意愿坚决,也没有直接提出在战后要扶助琉球像朝鲜、越南等国一样实现独立。

1945年4月5日,冲绳岛战役,舰艇停泊在琉球群岛冲绳岛附近。照片左侧中央是读谷机场,该机场在第一天就被美军攻占。资料图
1943 年11 月开罗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再三询问蒋介石中国是否希望收复琉球群岛,蒋介石称中国愿意与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最终由中美两国通过一个国际组织的托管制度,共同管理琉球。[6]
共管琉球:蒋介石的三点考虑
如前所述,蒋介石多次表示要收复琉球。此时,面对美国的主动询问,却提出中美共管琉球,这是出于多种考虑的。他在日记里分析道:“谈领土问题。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应皆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也”。[7]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担心中国坚持要求收复琉球,“要引起英美的怀疑” [8]。为避免引起美英的猜忌,蒋介石认为在会议上中国不能提过多要求,特别是在与“对日处置与赔偿损失”的相关事宜上,“当待英、美先提,切勿由我主动自提,此不仅使英、美无所顾忌,而且使之畏敬,以我乃毫无私心于世界大战也”。[9] 基于这种心理,蒋介石在琉球战后处理问题上被动因循。
在确定参加开罗会议后,蒋介石曾指示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准备参会的议案,参事室拟订方案的第六条为:“日本应将以下所列归还中国:……丁、琉球群岛(或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 ”。 [10]该份议案于11 月14 日呈送给蒋介石,蒋介石经过思考,决定在会上主要与英美商讨重大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在短暂的会议中“获得三国一致之决议,加速日敌之崩溃也”。[11] 而准备与英美会谈的重大问题包括“朝鲜独立;东北与台湾,应归还我国”等[12],并未包括琉球。这表明蒋介石在开罗会议之前就已经决定在会上不提琉球问题了。
二、蒋介石认为战后中国国防的重点在于大陆,不应在海洋上与美国进行竞争,“我们没有海军,就是战后二三十年之内,我们在海上都没有办法”。[13]蒋介石深刻考虑了中国在战后的国防问题,认为中国是一个大陆国家,未来发展的重点不在海洋上,应将大陆作为国防的基础,以西北作为国防的重心,在海防上,中国应采取守势,与美国共同合作,避免在海军方面与美国有竞争的倾向。战后可由中国负责陆空军,美国负责海空军,共同维护东亚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万不可与美作海洋竞争”,也没有竞争的必要。经过开罗会议,蒋介石更加认为自己的这种判断“为正确而不谬也”。 [14]
三、蒋介石自认清楚琉球与台湾的历史性质不同,“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台湾自古是中国的领土,而琉球在历史上为独立的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是中国的藩属国,“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问题决定不提”。[15] 并且 “琉球与台湾、澎湖的情形不同”,“台湾、澎湖在1895 年被日本占去,琉球是在1895 年以前即被日本占去”,所以“对于琉球可以不收回,而台湾、澎湖是决定要收回的”。[16]
蒋介石也认识到“琉球是我东海的屏藩,军事重要性较大”,只是相比于收复东北、台湾等地,“此非当时紧急之事”,因此当时同意琉球“应由中美两国经过联合国之委托程序,实行共管”。[17]
开罗会议后,蒋介石也强调对于琉球“不能不过问,无论如何,不能让日本占领” [18]。但是琉球的地位没有得到盟国同意而写进正式宣言和条约,即使蒋介石后来通过琉球革命同志会蔡璋运作琉球问题,终究失去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为琉球后来被美国独家“战略托管”埋下了祸根。
(徐一鸣,张生,南京大学中日历史问题研究中心)
注释:
[1] “The Ambassador in China (Gaus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1942/11/05), 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FRUS), 1942, China, 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6, p.174.
[2]《蒋介石日记》,1942年2月7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
[3]《附:与日本委员竹添进一笔谈节略》,光绪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信函(四)》(32),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529页。
[4]《对日抗战与本党前途》,秦孝仪主编: 《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15) ,(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1984 年编印,第187页。
[5]《最近一年来外交财政经济军事报告》,《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19),(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1984 年编印,第347页。
[6] “Roosevelt -Chiang dinner meeting”(1943/11/ 23), Foreign Re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FRUS), 1943, 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 61, p.324.
[7]《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23日。
[8] 张瑞成编:《蒋委员长于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一百二十六次常务会议报告开罗会议有关我国领土完整问题(1943 年12 月20 日)》,《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 年版,第38页。
[9]《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17日。
[10] 秦孝仪主编:《军事委员会参事室自重庆呈蒋委员长关于开罗会议中我方应提出问题草案》,《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三),
(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498-499页。
[11] 梁敬錞:《开罗会议》,(台北)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107页。
[12]《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18日。
[13] 张瑞成编:《蒋委员长于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一百二十六次常务会议报告开罗会议有关我国领土完整问题(1943 年12 月20 日)》,《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 年版,第38 页。
[14] 高素兰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55),(台北)“国史馆” 2011年版,第590-591页。
[15]《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15日。
[16] 张瑞成编:《蒋委员长于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一百二十六次常务会议报告开罗会议有关我国领土完整问题(1943 年12 月20 日)》,《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 年版,第38 页。
[17] 梁敬錞:《开罗会议》,(台北)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148-149页。
[18] 张瑞成编:《蒋委员长于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一百二十六次常务会议报告开罗会议有关我国领土完整问题(1943 年 12月20 日)》,《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 年版,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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