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大数据“杀熟”!两部门发布新规

亿通速配 万生配资 2026-01-07 6 0

记者 辛圆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周三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以下简称平台规则)制定、修改和执行,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办法》明确平台在制定、修改和执行平台规则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办法》规定了平台在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过渡期设置、申诉渠道设置等方面的义务,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等机制。

《办法》细化平台在保障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办法》要求平台在其平台规则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具体规范以及平台内经营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等。

同时,《办法》明确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平台规则损害会员权益等。

《办法》强化执法协作,完善监管机制。《办法》要求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两部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规定两部门可依据职责对平台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倡导社会共治,鼓励平台发布平台规则合规报告,主动开展合规自评或者引入第三方进行合规“体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在2025年3月5日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上曾表示,当前外卖骑手等新就业群体和消费者都反映平台企业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算法不透明,二是大数据“杀熟”,三是刷单炒信。消费者认为这些问题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5年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行为规则提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专家指出,大数据“杀熟”会给产业、消费者等带来不少消极影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翔接受北京日报采访时表示,从产业角度分析,该现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导致部分商家通过不公正的价格策略获得利益,进而压缩了诚信商家的生存空间,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它还促使商家减少在产品研发等创新活动上的投入,从而阻碍产业的升级进程。

“对于消费者而言,大数据‘杀熟’可能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同时会导致他们支付更高的价格,增加了消费成本。一旦消费者发现被不公平对待,他们对平台和商家的信任度会降低,这将降低消费体验与满意度,并影响其后续的消费决策。”胡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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