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对深圳前海锦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前海锦华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业务的情形,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年前最后一拍,上海三宗地全部底价成交,长江精工再拿地
央行上海总部:2025年上海企业、居民活期存款增速双双回升
元道通信2025年净利预计减少,曾被立案索赔已开启
【观察】告别模糊界定,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分类新规施行将面临哪些难题?
【逝者】“电视湘军”缔造者魏文彬去世,曾打造《超级女声》等名牌栏目
光大期货农产品类日报1.29
公募REITs申报现“撤回潮”,发生了什么?
华泰期货:美国打击伊朗风险仍在增加,影响短期油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