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回声|村民讨要8年前2万元绝育保证金遇阻续:村委会将按程序尽快退还

亿通速配 万生平台 2025-11-22 3 0

云南曲靖村民吴某讨要8年前2万元绝育保证金遇阻一事备受关注。11月22日,涉事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称,此事系历史原因造成,该款项当前仍存放于村集体账户,核实后将按照程序尽快退还。村内与吴某家情况相似的村民,也会按同等办法积极处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3年4月,曲靖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村村民吴某次女吴某涵出生。为给孩子落户上学,2015年,吴某被迫与村委会签了一份协议。

协议约定,吴某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落户,但一直未做绝育手术。经村民委员会和村小组研究决定,双方同意后签订此协议。吴某夫妻双方交绝育保证金2万元,该保证金有效期为三年,自交款之日起生效;在未采取绝育措施前,必须按三宝计生办和村委会的要求,按时参加孕检和其他计划生育有关的检查。一次不参加,按村民自治章程处罚200元;如出现超怀三胎(须)自觉终止妊娠,如经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做工作三次以上不终止,押金作废,造成超生按国家政策处理;如出现在规定期限内不做绝育手术,押金作废。

当地卫健系统人士告诉澎湃新闻,2013年前后,云南农村地区普遍默认允许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因经济拮据,吴某夫妇2017年9月才向村委会上交2万元押金。村委会出具证明后,直到2018年7月,吴某涵终于成功落户。

从2023年起,吴某父亲曾多次前往村委会以及三宝街道办事处要求退还押金,但始终未果。

11月21日,三宝街道办事处向澎湃新闻解释称,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时,需由村委会出具证明,确认孩子属于合法生育范畴。二孩办理落户的前提条件是,父母一方要完成绝育手术,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收取计划生育押金。吴某违约在先,三年内既未结扎还生了三胎。

那么,上述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云南金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具堆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该押金协议无效。从协议双方主体与约定内容看,既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也非行政管理与被管理对象之间的行政权利义务。村委会以村民结扎作为上户籍的条件,并强制要求村民缴纳2万元押金,所签订的协议已经涉嫌违法,村委会应无条件退还村民2万元押金。

该事件经澎湃新闻披露后,引发广泛热议。11月22日下午,吴某父亲向澎湃新闻表示,村委会工作人员已告知将于11月24日退还2万元押金。

兴龙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了吴某父亲的说法,并称此事系历史原因造成,村委会核实信息以后会按照程序尽快退还押金。同时,针对村内与吴某家情况相似的村民,也会按同等办法积极处理,“有些村民的押金当时就已退还,不过也有村民可能因单据丢失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梳理,款项目前仍存在村集体账户上。”

另据三宝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村委会已就此事与街道办对接过,后续会尽快退还该笔款项。此外,已要求村委会全面梳理押金未退还的情况,确保所有相同情形均按照统一办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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