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依法依规纳税,“双高”人员更应做好表率

亿通速配 亿通平台 2025-12-08 2 0

12月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今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所谓“双高”人员,即是指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一些机构通常将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或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人群,视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包括头部明星、网红等。

“双高”人员一直是税务监管重点对象,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主播群体也被纳入监管视线。今年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曾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披露,2021年以来,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360余起,查补税款30多亿元。

与一般偷逃税的个人不同,明星也好,网红也罢,不仅“双高”人员居多,也是活跃在公共场域的公众人物,拥有数量巨大的粉丝群体,其一言一行均有着很强的外部性和社会传播力。这一群体的偷逃税行为,往往会产生广泛的社会负面影响。

也因此,近年来税务机关依法严查明星网红纳税失信,一批明星大V或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或被纠正失信行为,展现了有关部门维护税收公平的强大决心。

比如,从2021年至2023年,网络车评人陈震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被处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网络主播乐传曲偷税案以隐匿销售收入、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手段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58万元。

明星网红偷逃税款,有人是无知无畏,法律意识淡薄,也有很多人心存侥幸,试图蒙混过关。具体表现为,或通过亲属账户收取佣金,隐匿收入;或虚构空壳公司转移资金,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或将劳务报酬伪装为经营所得,拆分收入至多个主体等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因此,一方面要强化事后稽查,智能稽核,堵塞监管漏洞,另一方面,也要依托平台报送经营者身份与收入数据,以及直播打赏记录、带货成交额、物流信息等,构建起覆盖全链条的数字监控网络。

“收入越高、纳税越多”。既然已经是高收入、高净值群体,就更应该依法纳税,为全社会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只想接收粉丝膜拜,享受流量带来的巨大利益,却不愿意履行最起码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依法纳税,才能摆脱野蛮生长,行稳致远。不久前,微短剧行业的22家头部机构在北京签署《微短剧行业依法纳税倡议书》,这显然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必须明白,税务合规是个人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石。任何人,不管是什么身份,有多少光环,都必须依法依规纳税、清清白白做人、合法合规做事。这是对所有人的基本要求,也应该是“双高”人员的安身立命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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