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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当爱宠被投毒致死,人们要如何追究投毒者的法律责任?近些年,宠物投毒案件频繁受到关注,但少有受害人会选择法律求助,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止步于无法锁定嫌疑人,或无法取得有效证据。
2025年12月11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刑事法庭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华被判有期徒刑4年。
投毒案受害人Penny(化名)居住在北京,2022年9月,她的爱犬Papi因闻嗅了小区里被泡有含有氟乙酸盐的鸡脖子碎肉中毒而亡。氟乙酸盐为剧毒化学品,曾被用于制作鼠药或农药。Penny联合其他10位受害犬家属,无一人选择和解。此案也成为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
2025年12月11日,Penny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重告诉界面新闻,一审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张某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4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当庭上诉。“今天(2025年12月11日),在法庭上,张某华看起来身体消瘦,说话声音很小,每个动作都很吃力,走路也需要人搀扶。”
案情回顾

Penny提供给界面新闻的资料显示,2022年9月14日,她居住的北京某小区的11只宠物犬和几只流浪猫被人故意使用鼠药氟乙酸投毒,集体中毒。最终,11只被害犬只中有9只死亡,2只经抢救后生还。事发半个月后,经警方调查,65岁的投毒者张某华被逮捕。Penny向媒体表示,张某华是“对于小区内犬只向其电动三轮车撒尿、电动三轮车被犬只划损等情况不满”而投毒。
2022年12月,公安针对此事件以“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2023年1月,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事件进行立案,罪名为“投放危险物质罪”。2023年10月,案件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刑事法庭一审开庭,择期宣判,并报请北京市人民法院延期3个月。随后,此案一直延审,截至2025年9月共被延审9次。

此案也成为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同时,11位受害人也对张某华发起了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的民事赔偿总金额约几十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狗的市场价值、抢救费用、误工费和精神损失等。此外,Penny透露,她本人也要求居住小区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民事赔偿和道歉,此案已立案,但尚未开庭。
Penny曾向媒体透露,诉讼有诸多难点,首先是投毒成分的检测问题。11只受害犬中只有5只做了尸检,而在给Papi抢救时,血液透析已经将它全身的血液“换了一遍”。另外,Penny表示,第一次开庭时,张某华承认投毒行为,也承认投放的剧毒物质为氟乙酸,但否认投毒行为与宠物狗死亡之间的联系。案件一审宣判后,Penny告诉界面新闻,这些问题中有一部分在判决书中得到了解答。不过,王重也表示,涉及到判决书的具体内容,在判决生效前尚不方便公开。
此外,Penny也曾透露,11只受害犬的价值鉴定也存在问题。“公诉人在第一次开庭时表示,在一审卷宗中,11只受害犬并没有作价成功,理由是缺少评估参数。”一审宣判后,王重向界面新闻表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我还是会在合理范围内继续代为行使申请抗诉权和民事上诉权,今天参加当庭宣判的几位委托人均表示了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继续上诉。之后我会仔细研究判决书,并逐个确认各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王重补充。
定罪难,但仍有成功案例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孙海阳律师告诉界面新闻,该案刑事方面定罪并无难点。“有监控录像锁定了被告人,被告人在之前的法庭审理中也承认了自己的投毒行为。难点是附带的民事赔偿部分,一是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投毒和宠物狗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二是对于宠物狗的价值如何确定,业内缺乏足够共识和通用规则。”
孙海阳表示,和本案类似的投毒案件,因为取证、确定犯罪嫌疑人、公共区域界定、被害宠物狗主人选择以获取赔偿方式和解解决不再以刑事案件报警等问题,定罪会有一定的难度,但全国范围内也存在一些定罪案例。界面新闻查阅发现,例如2021年发生的黑龙江的沙某某、王某某投毒犬只案,是因小区保安王某不满小区业主所养的宠物犬在草坪上肆意大小便,便与小区业主沙某协商,将鼠药浸泡的鸡肝投放在小区草坪上,导致11条宠物犬中毒死亡。最终,两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孙海阳律师向界面新闻介绍,我国除珍稀野生动物等特殊情况外,并没有制定专门保护动物的法律法规。也因此,只有在虐待动物的行为同时还侵犯了社会安全、社会秩序、他人财产、公共财产、人类生命健康等法益时,才会受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的规范。“不过,较为难得的是,近年来颁布和修订的各地养犬管理规定,大多规定了禁止虐待犬只。”孙海阳补充。

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简称它基金)政策倡导负责人张梓琳告诉界面新闻,在她看来,针对“虐待动物”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与规定,这件事情本身是不可接受的。
张梓琳向界面新闻解释,例如2023年的“杰克辣条虐待奶牛猫”事件,即知名博主虐猫并拍摄视频在网络进行传播,就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寻衅滋事条款处理。“总结来说,目前的困境在于,法律保护的是‘公共秩序’、‘公共安全’而非‘动物生命’本身。因此,如果虐待、伤害行为没有发生在公共场所或未在网络引发骚乱,公安机关往往缺乏明确的执法依据,这种‘间接保护’导致了执法的不确定性。”张梓琳补充。
2025年10月27日,司法部正式启动《2026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借此机会,2025年11月,它基金基于近年来频发的虐待动物个案,呼吁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虐待动物法》。不过,张梓琳告诉界面新闻,《反虐待动物法》是一个相对宽泛的说法,更现实的操作是在现有的法律法规里加入反虐待动物的条款,或者通过司法解释明确虐待动物行为及相关信息的违法性质。
民间实践与呼吁立法
在我国,民间流传很多版本的宠物“投毒地图”,帮助家属们避免自家宠物中毒。某宠物友好社区负责人孙一福(化名)告诉界面新闻,他们于2024年3月上线了自己开发的产品“考骨地图”,类似于宠物版本的“大众点评”。此在线地图不仅提供宠物友好的餐厅、酒店等信息,从2024年11月份开始,团队也在地图上增设危险标识,给予附近养宠居民预警。孙一福说,这些投毒、虐狗或狗狗走丢的信息,有90%以上来自他们自己用户的反馈,审核后会出现在地图上。
而关于民间反虐待或虐杀动物的工作,仍有不少难点。“第一,是虐待动物的施暴者很少会承担真正的法律后果。第二,他们的很多行为并没有直接导致宠物的死亡,但这些行为会给动物的生命带来巨大威胁,例如会有人把猫丢在高架桥上。虐待动物的行为中,很多都存在很大的隐蔽性,很难被有效监管和治理。”孙一福介绍。
针对如“投毒地图”等民间行为,孙海阳告诉界面新闻,由于法律制定必然存在延迟,民间实践肯定是有效的,但最终还是需要法律法规的完善。
基于现有的法律与现实环境,解决虐待动物问题最好的途径有哪些?孙海阳表示,关于法律的健全,当然首选制定、颁布和实施《反虐待动物法》或者《动物保护法》,即普遍保护动物,禁止虐待、虐杀动物,出发点是人道主义,是善待生命,而非仅仅因其经济价值、科研价值而保护稀有珍稀野生动物。
“但是,任何法律的制定,都需要成熟的、普遍的社会共识,法律制定实施之后也需要执行部门有充分的能力和意愿去执行。经过这些年无数类似事件的影响,以及相关人士的呼吁、宣传,社会共识和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法律执行力也同样有了很大的进步,但目前而言,还没有完全达到立刻能够制定、实施《反虐待动物法》或者《动物保护法》的程度。”孙海阳补充。她认为,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法,是在某些具体的其它法律法规里,先纳入动物保护的内容,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社区治理规范》等等。
除了呼吁立法与修法,张梓琳认为,人们也可以利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积累执法的数据和案例。“例如,现在各地养犬管理条例通常都有‘不得虐待、遗弃’的条款,有些城市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没收犬只、不得再登记养犬等。我们要做的是督促这些条款落实到实处,实现对养犬者的源头管理。而在证明现有的法律法规可执行的基础上,或许就有空间逐步提高虐待、遗弃的法律责任,使其能震慑不文明养宠的饲养者。”张梓琳说,当地方探索出较为完整、可以复制的经验后,全国立法才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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