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政策性“内卷”、企业“内卷”,要一并治理

亿通速配 万生平台 2025-07-04 3 0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久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

治理“内卷式”竞争是新法的亮点所在。“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内卷式’竞争。”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再次予以强调。

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整治“内卷式”竞争,是相辅相成的。7月4日,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孙晋在《人民法院报》上撰文指出:整治“内卷式”竞争——既要规范地方政府产业政策内卷,也要规范企业内卷行为;甚至地方政府的内卷具有“源头性”,会影响和加剧企业和行业内卷。

前不久,人民日报也聚焦了这个问题:有的地方搞“补贴竞赛”、打造“政策洼地”,制约了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导致资源错配。以光伏行业为例,行业各环节年产能均超1100吉瓦,明显阶段性供大于求,相关产品价格大跌;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依旧热衷于上马项目、给土地、给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仅2024年投资额就超8000亿元。

所以整治“内卷式”竞争,需要在政府层面、企业层面上双重发力。首次出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是规制地方政府“内卷式”经济政策、措施的最有力手段。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在政府层面上,新法引进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以法治力量消除市场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法规,去年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核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刀刃向内”的行政法规,要求地方政府在出台相关经济政策前,必须认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地方政府的“招商冲动”“补贴冲动”,并要求清理存量政策壁垒,以避免诱导企业“内卷式”低效率竞争。

——在企业层面上,新法新增了规范“内卷式”竞争专条,剑指一些大型平台企业疯狂压低平台内经营者商品的价格。各种明显不合理的“秒杀价”、“平台请客、商家出钱”的乱象,将得到有效治理。新法赋予经营者向平台说不的权利。新法不仅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第14条),而且平台经营者还应当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越有效。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要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起跑;也需要治理平台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盘剥经营者的行为,确保市场机制不“失灵”。

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有效治理“内卷式”竞争,推动由“低价—低质”向“创新—高质”的升级,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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